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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生物制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03-28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聊城大学生物制药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及生物制药研究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精神,生物制药研究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等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并对本次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并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工作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韩军

组员:刘敏、王正平

 2.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孙彬

组员:王庆鹏、赵燕娜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3月29 

复试条件

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2年国家A类地区线。严格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资格审核

 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注: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各学科(类别)对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系统采用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2.复试内容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

3.评分标准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面试。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拟定专业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费用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上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三、复试调剂

我院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接收调剂。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调剂规定,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调剂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根据调剂计划与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 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研究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研究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0.3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2.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

(四)监督制度。聊城大学生物制药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772,邮箱:chnehongyan@lcu.edu.cn

六、复试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0635-8239345

                1502060230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