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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聊城大学生物制药研究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7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山东省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及学校有关要求,结合生物制药研究院实际,制订本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调剂专业需求及调剂专业条件                                                                                                   

 序号

调剂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调剂专业条件

备注

一志愿专业代码

一志愿专业名称

 

1

070302

分析化学

0703

化学

含所属二级学科

 

 

 

0710

生物学

含所属二级学科

2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

生物学

含所属二级学科

 

 

 

0703

化学

含所属二级学科

 

三、调剂生遴选原则

依据生物制药研究院学科发展方向和师资条件,研究院对调剂生遴选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国家线,且达到A类地区调入专业国家线,含单科和总分要求。

3.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数学一、二、三之间以及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可调。

6.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复试

(一)复试方式、比例、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复试全部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 复试比例

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为调剂计划的400%。

3. 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详细时间请关注研究院网站通知公告。

4.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研究院将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签署《自考生承诺书》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 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是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以每人5-1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以每人15-2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必须是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研究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分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校选派复试工作督察员全程监督检查研究院复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考生身份、材料审核过程及复试过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0635-8239267、8239388,邮箱:yzb@lcu.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6358239345  15020602307(微信同号)